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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商业银行上市前如何进行股权梳理和规范?

时间: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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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商业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均由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而来,股权沿革复杂,股东数量众多且主体存在各种各样的法律障碍,股权规范的目的是明晰股权的取得、股东数量、主体资格、持股份额等基础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将规范后的股权向有资质的证券登记机构集中托管。股东梳理相对棘手,必须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解决。

股东梳理所期求的目标为:股东资料完整;股东资质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股权管理规范,股权流转明晰、无争议纠纷;股权性质明确;对于经过清理,仍无法认定的股权应将数量、股东人数压缩至最低值。

股东梳理的重点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股东持股主体资格的规范。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股东持股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甄别和规范,尽全力清理股东不规范持股;

2)员工持股比例的规范。在目前情况下,根据有关规定,将银行的员工持股控制在20%以内,对此可以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清理方案和精心组织实施,在尽可能不影响职工积极性的情况下将职工持股比例控制在现行有效文件规定的比例以内,并且做好进一步清理压缩比例的心理和预案准备。对于已有的高管持股如何规范,尤其是高管持股限额的规定,正处于激烈讨论中。财政部下发的相关征求意见稿将高管持股限定为50万股,但遭到了激烈反对,目前尚无定论。

3)委托专业机构对全部股权进行集中托管。托管是规范持股的重要内容和终极阶段,鉴于城商行通常股东众多且分散,相当部分股东为银行员工,因此委托专业机构对股权进行集中托管是城商行IPO申报的前提。

股东梳理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1)中介机构全部到位后,对银行股权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掌握股权状况,廓清股份数额、股东人数与性质,追踪股权流转历程,对应监管部门上市规则确定股权梳理的特殊状况与疑难问题等等。

2)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列明股东甄别标准和处理方法,例如对于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通过转让等方式进行清理等。

3)实施股权规范,集中托管全部股权。首先要发布公告,告知银行股东前来办理相关股权规范托管手续;其次,审核股东资料进行甄别和清理;最后,托管全部股权。若绝大部分股东和股权(目前的比例均为99%以上)已履行了股权规范手续并符合相关标准,银行即可将本行所有股权托管至托管机构,对于部分股东持有的股权,银行可以打包托管至托管机构集中管理,待该等股东前来履行股权规范托管手续后再行个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