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前更名。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是战略扩张的第一步,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跨区域经营的需要。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和北京银行上市之前都剔除了原名中“市商业”这三个字眼,缩短了名称,淡化了地方色彩。有利于形成品牌效应,便于异地开展业务。
(2)跨区域经营。扩张业务规模,提升竞争力,为上市融资创造输送平台,对此,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与北京银行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跨区域经营模式。2006年11月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开业;2007年2月,南京银行泰州分行开业;2007年4月,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开业。三家城商行上市前分别迈出跨区域经营第一步。
(3)引入战略投资者。南京银行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行19.78%的股份;巴黎银行作为南京银行的战略投资者持有该行19.20%的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宁波银行股权结构相对分散,但前七大股东在发行后持股超过56%;北京银行第一大股东是战略投资者ING银行,持股19.90%,第二大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89%。总体上看,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前几大股东持股较为平均,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境外战略投资者都占有较大股权份额,大股东对银行无绝对控制力,有利于保证银行经营的独立性。
(4)化解不良资产。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分处我国经济两大中心区域,盈利能力好。对于不良资产的处置,三家城商行并未借重政府的财务重组,寻求政府注资,剥离不良资产,而是通过自身努力将高达两位数的不良资本率降至极低水平。截止2006年底,南京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47%,宁波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33%,北京银行不良贷款率为4.06%,均达到了上市标准。
(5)整体境内上市。三家城市商业银行规模较小,不良贷款包袱相对较轻,经营业绩普遍较好,不存在影响整体上市的重大障碍;同时,各行的市场份额低,整体上市可以加大各行的引资筹码,吸引更多的资金。考虑到筹资效率、上市监管的严格程度、筹资成本等原因,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同时选择了境内上市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