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交易决定书(向永智)

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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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永智,身份证号:610125XXXXXXXXXXXX

 

2024年5月22日9点49分,向永智以网名“枯荣666”在同花顺平台“雷科防务论股”社区中发帖称:“我是庄,十点拉涨停”。9点53分至10点00分,“雷科防务”股价快速上涨至涨停并维持至收盘。

经查明,向永智名下的证券账户5月22日前未持有“雷科防务”。5月22日09:35:22,向永智4.24元/股的价格申报买入“雷科防务”1笔500股并全部成交,成交金额2120元。

向永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其他投资者进行交易,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重点监控事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且情节严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6.8条规定,本所决定,2024523日起至202466日止对向永智名下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即限制相关账户在上述期间买卖在本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

当事人如对上述限制交易措施有异议,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本所不停止该措施的执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