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罗子豪,身份证号:360312XXXXXXXXXXXX
2024年5月20日20点07分,罗子豪以网名“宁波中山哥”在同花顺平台“嘉欣丝绸论股”社区中发帖称:“明天9.49给你们惊喜请笑纳大红包!”5月21日9点45分至9点48分,“嘉欣丝绸”股价快速上涨至涨停并维持至收盘。
经查明,罗子豪名下的证券账户5月21日前持有“嘉欣丝绸”6.78万股。5月21日罗子豪分别于09:48:41、09:58:46和13:36:31,以涨停价6.93元/股的价格申报卖出“嘉欣丝绸”3笔合计5.98万股并全部成交,成交金额41.44万元。
罗子豪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其他投资者进行交易,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1条重点监控事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且情节严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8条规定,本所决定,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止对罗子豪名下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即限制相关账户在上述期间买卖在本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
当事人如对上述限制交易措施有异议,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本所不停止该措施的执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